韩国驻外使馆或领事馆根据申请者来韩目的,签发三种类型的签证:旅游签证、过境签证和居留签证。
旅游签证是为多停留90天的外国观光者办理的短期签证;过境签证是给去第三国或回自己时,经过韩国并在韩国逗留不超过45天的外国人办理的签证;居留签证是为在韩国境内停留90天以上者办理的签证,持长期签证者还必须得到司法部的入境许可,在其入境后90天内应到所在地的"居留地管辖事务所"申请居留许可证。申请居留许可证需要交护照、照片及填写居留申请书。
探亲旅游签证
中国公民如有在韩国定居的亲属应为其向韩国入国管理局申请,持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签发给的《签证发给认定书》方可到韩国驻中国使馆申请签证。并提供下述材料:
(1)邀请书(1式2份)。邀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情况。
(2)递交一封能够反映中国亲属探亲意愿的书信。
(3)提供在中国和韩国居留亲属的详细情况。
(4)提供关于亲属离散和如何恢复联系的详细材料。
(5)认定血缘关系的户籍复印件,1式2份。
(6)提供申请人的照片。
赴韩国申请人收到韩国亲属寄来的手续后,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护照。
申请人取得出国护照后,复印护照第1页第5页,然后,将复印的护照和入境签证申请书以及8张照片,向韩国驻中国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获准后,通知申请人。
韩国目前只接受与韩国公民有婚姻关系的外国公民,或旅居国外的抗日有功人员韩国后裔的移民申请。
赴韩国商务旅行的中国公民,需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方可进入韩国境内,持有离境车船机票确认票的旅行者,可以在韩国较多停留15天而无需签证。某些旅游者可以通过出示经确认的继续旅行的保留签证,在机场获得过境签证,允许在韩国观光1个星期。
一般旅游签证的停留期为30天,在原签证期满之前可以申请延长1个月。持有韩国有效签证者如需延长停留期,少在到期前一天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但较多不能超过两次。
留学签证
韩国法律禁止外国普通劳务人员入境就业,但近年来由于工商企业劳动力缺口加大,政府受到了来自工商界的压力,不得不以"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的名义,允许企业引进部分外籍劳务人员。对此类进修的外国人的签证发放对象、人数、居留时间以及接受进修人员的韩国企业等问题,韩国法务部颁布的《关于发给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签证业务处理指南》中作了规定。
签证发放给下述四类企业研修或进修的外国人。这四类企业分别是:
(1)根据外汇管理法直接向海外投资或与海外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和产业部门;
(2)根据技术开发促进法,向海外提供技术的产业部门或企业;
(3)根据对外贸易法向海外输出产业设备的企业;
(4)不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之一者,经过法务部长官批准、主管部门推荐确有研修必要的产业部门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