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罗仕美容科技有限公司给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可能存在问题。面对这样一条举报线索,鹿城工商分局经检大队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冒用其他化妆品厂家卫生许可证文号的行为,而此案还带出了该公司曾非法从事过医疗美容,并给顾客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例。
化妆品冒用厂家批号
近日,一市民向鹿城工商分局经检大队举报,称温州罗仕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所用的化妆品没有qs标识,同一品牌的产品有中国台湾生产的,也有广州产的。
针对这一情况,鹿城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展开调查。在多日的调查摸底后了解到,温州罗仕美容科技有限公司营业场所设在市区永嘉大厦9楼某室,但大部分的化妆品存放在该大厦23楼的仓库内。12月1日,工商执法人员准备收网。当天下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永嘉大厦9楼某室,另一组执法人员同时进入23楼某室。
在该公司的营业场所内,执法人员未发现异常情况,但在23楼某室,执法人员发现,该处堆积着大量的化妆品,其品牌有标注“自然接触”的系列护肤产品;有标注“贝缇斯佳”的系列护肤产品等。该仓库内还有不少装在塑料桶内的没有标注产地厂址的各种化妆品,塑料桶上标有“爽肤水”、“隔离乳”等字样,以及大批的印有“贝缇斯佳”名称的化妆品空瓶、包装盒和标贴纸;印有“自然接触”品牌系列的标贴纸。现场还发现塑料薄膜封口机、缩膜吹风机、产品生产日期打码机等设备。
对在现场查获的这些化妆品的包装和标贴纸,温州罗仕美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罗某否认在该处分装化妆品,称这些产品是该公司委托其它化妆品企业分装的。
据罗某交代,该公司的“自然接触”系列化妆品是从中国台湾购进,因没有卫生许可证文号,而使用了广州一家化妆品厂的卫生许可证文号;“贝缇斯佳”系列化妆品则是该公司从市场上购进成品材料后,委托浙江、广东等地化妆品厂家进行分装,冒用北京某化妆品厂家的卫生许可证文号。
据查,从2004年10月2008年9月间,根据有凭证记录的单据统计,该公司共销售上述冒用国内其他化妆品厂家卫生许可证文号化妆品销售额达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