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廓缺损系由于外伤或感染等原因所致,与先天性小耳的组织缺损比较有其特点,如局部皮肤常有疤痕,血供,弹性、松驰度等较差。不能作较薄的皮下广泛剥离,不易形成能容纳植入支架组织的宽阔而较松驰的腔穴,因此,往往难于清晰显示支架上所雕刻的轮廓形态。
但其即使缺损严重,亦多残存部分耳甲和外耳道,使再造耳廓易于取得外形较好的效果。耳廓缺损的修复,可以参照全耳廓再造术的基本原则,并结合缺损的部位、大小和局部组织情况等,选用适合的手术方法和组织移植进行修复。
[症状体症]
1、耳廓缺损; 2、缺损部位及其周围皮肤常有较多的疤痕弹性、松驰程度都较差; 3、常残存部分耳甲和外耳道。
[诊断依据]
1、有外伤或感染或手术切除肿瘤史;2、耳廓缺损,周围皮肤常有较多的疤痕、弹性、血供、松驰程度都较差;3、常残存部分耳甲和外耳道;4、可合并其他畸形。
[治疗原则]
1、手术治疗:施行全耳廓再造术。 2、再造耳廓的皮肤来源,首先利用耳后乳突区皮肤,不够时可行皮肤扩张或其他方法。 3、耳廓支架,可用自体软骨或其他材料。支架雕刻成耳廓外形极为重要。
[疗效评价]
1、治愈:再造耳廓大小、形态与颅侧所形成的角度和对侧耳大致对称,伤口愈合良好。 2、好转:再造耳廓大小、形态尚可,伤口愈合尚可。3、未愈:未行耳廓再造或手术失败。
[专家提示]
正常耳廓大小适度,形态自然。由细薄的皮肤软组织包裹弹力软骨支架所组成,具有弹性。其结构精巧,凸凹回旋,形态复杂,但流畅自然。耳廓缺损的手术治疗方法术式不少。但再造手术很难达到完全逼真的理想程度。因而全耳廓再造术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在于:与健侧对比,在大小、部位、轴向、与颅侧的交角等方面,大致对称,并具有明显的耳轮和较深的耳甲。因此,医患双方加强沟通,达到共识,有助于外形恢复和心理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