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这几年打理推进医疗旅游,甚打算把医疗旅游打造成为韩国经济的火车头,为此,韩国于2008年4月21日起开始实行对外国游客签证政策的程序改善,范围扩大等政策。
对因医疗,疗养等目的而访韩的患者及家族成员预予签证的签发。自2007年3月开始实行的中国青少年修学旅行免签证入境的具体程序进行了部分的省略,其中包括领事馆面谈,领事确认程序由15日缩3日等,使修学旅行的入境程序尽量的简化,同时对中国团体游客实行的入境申请书实行了省略,更加方便游客。
为促进医疗观光活性化的签证制度改善
◆以医疗观光为目的的签证签发对象
以疾病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预就诊住院于韩国国内专门医疗机关或疗养设施者及家属配偶,子女或直系亲属)。
◆签证种类
对于患者,疗养者及其家属签发其他资格(g-1)的复数签证。
◆签证签发及附加材料
治疗期间90日以内:签证有效期间1年,较长滞留期间90日
治疗期间91日以上:签证有效期间1年,较长滞留期间1年
※治疗及疗养期间超过1年时,延长滞留期间结束治疗,疗养日为之止(较多4年内)
附加材料
-可证明治疗或疗养的医院诊断书,医生意见书等资料
-韩国境内医疗机关或疗养机关内的治疗或疗养机相关预约证明材料
-支付治疗,疗养及滞留费用等的支付能力证明材料(医疗保险加入与否,银行存款或所得证明等综合性判断医疗费用等的支付能力)
◆复数签证签发权限:委任于在外公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