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先是在冲突中被人打断鼻骨;接着遭遇打劫,他的鼻骨再次被打断;鼻骨复位术后,“鼻子仍然歪着”。近日,鼻子接连遭遇痛苦的孙先生将整形医院告上法庭。昨日,西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案件。
去年9月30日,孙先生在解放广场附近遇到两名劫匪。见对方只有两人,孙先生试图反抗,不想从暗处又窜出两名男子,4人对他拳打脚踢后逃脱。经诊断孙先生鼻骨骨折。当年10月,孙先生在本市一家医院进行了鼻骨复位术。术后,孙先生要求看一下复位效果,但没有找到镜子。他随即来到医院卫生间,通过镜子,孙先生发现自己的鼻子左右两侧明显不对称。“我赶紧回去找医生,但医生不认可我的说法。后来,在我先后3次去找她后,她可能才觉得确实有问题,把我左鼻孔里的填充物给取了出来。 ”
因为鼻子的问题,孙先生颇受折磨:“我的朋友都说我鼻子明显是歪的。晚上睡觉,我左侧鼻孔经常堵塞,有时一晚上我就被憋醒4次。在治病期间,我错过了试用期的考核,连工作也丢了。所以,我要求被告赔偿后期整形费用1.5万元、误工费1万元、营养费4000元,陪护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
医院认为,原告鼻骨骨折是因他人殴打造成的,与医院无关。而且,在原告接受鼻骨复位术之前,医院已经告知原告,复位术效果可能欠佳,可能需要后续复位手术,原告对此还进行了签字确认。
昨日,医院方面还当庭向法官提出,原告孙先生早在2008年7月30日鼻骨就已经骨折过一次。原来,孙先生在乘坐公交车时与他人发生冲突,被人将左侧鼻骨打折。医院认为,孙先生在受伤两个月后,鼻子再次被打,对他的术后恢复也有影响。
庭审中,被告医院对孙先生的诉讼请求提出质疑。如误工费一项,医院方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患者住院才涉及到误工的问题。鼻骨骨折是无须住院的,孙先生在家养病的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并非误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A16b 记者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