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整形技术还在日益完善中。日前,徐汇区法院又受理了一起涉及美容的纠纷。原告胡女士称,今年9月她从杂志上看到一则美容广告,于是慕名前往美容院办理美容消费卡,天就花费了6840元。之后,她经不住美容院员工的鼓动,又购买了美白、健胸、电臀等美容产品,共花费72640元。然而在接受了一系列疗程后,不仅没有感觉到美容院的效果,反而在美容电疗时遭到电击,吃了不少苦头。胡女士认为美容目的无法实现,该美容院在误导消费者,因此诉诸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美容服务合同。
据悉,这是徐汇区法院2008年中受理的第16起涉及美容的纠纷案件。而来自消保委的信息显示,近年来与美容有关的投诉不断,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金属丝残留美容成毁容
阿香在美容方面很舍得花钱。
芳芳丽姿公司则是一家颇具规模的美容院,于是阿香选择在这家公司丰胸,还做了金丝植入及祛疤手术。可手术后的第二天,阿香的脸部就出现了不适感,不仅面对热空调时面部会发烫,更奇怪的是,一旦靠近微波炉、音响,她的脸部立即就会灼痛。经多方求诊,才知额面部软组织有金属丝残留。之后,阿香面部肌肉萎缩、变形、僵硬、感觉麻木,并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她诉法院,向芳芳美容院索赔各类损失18万余元。
法庭上,芳芳美容院辩解是阿香自己要求手术治疗,手术选择权在她。于术后不良反应属于正常现象,阿香的赔偿要求缺乏客观依据。芳芳美容院认为自己因涉嫌非法行医,已遭行政处罚,美容费用被没收,双重受罚没有依据。
法院认为,“芳芳”在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执业致人损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判决赔偿原告各类损失12万元。
双腿有粗细索赔医疗费
刚从名校毕业的玲玲容貌端庄,却常为自己微粗的双腿而烦恼。她通过沪上《美丽工坊》画册找到jw美容中心,做了b超检查后,美容师建议她做双侧大腿脂肪抽吸术。手术后没几天,玲玲就出现了双腿肿痛、高烧的不良反应。经转院治疗,身体虽无大碍,却留下了左大腿皮下局部有硬块,内侧轻度凹陷的后遗症。本想通过手术瘦身塑形,却没想到会发生严重感染、双侧大腿不对称的后果。为此,玲玲将美容中心和《美丽工坊》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美容费并赔付医疗费等其他经济损失,同时索赔精神损失3000元。
美容中心声称,术后感染不是医疗行为所引起,玲玲在感染后就诊于多家医院,不能认定过错仅在被告。法院认为,《美丽工坊》作为宣传载体并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玲玲要求双倍返还整形美容手术费的请求不能支持。鉴于美容中心存在一定的过错,酌情判决美容中心赔偿原告医疗费等72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