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的陷阱到处都是,都说自己不会上当,可实际上已经上当了。黎小姐在“免费试用”护肤品后,禁不住诱惑,险些买了1000元的推介产品。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指出,“免费试用”、“免费体验”暗藏陷阱多,拒绝试用或体验是的自我保护方法。
事件
免费体验后被诱订下千元护肤品
近日,黎小姐在逛街时接过促销员递过来的一份护肤品试用装,然后被其引入美容店。黎小姐花了138元买了支隔离乳,然后又被请进房间免费体验美容护理。做完后,店员带她去柜台,要求她为刚使用过的一套产品付费约1000元。
黎小姐称,当她说没钱时,店要求她先付140元订金把产品订下来,她还在考虑时,店员已经把单开好了,她不好意思就买了下来。在使用该产品没几天后,黎小姐脸上皮肤就出现过敏,觉得预订的美容产品比市场价高很多,要求退回隔离霜款和订金,遭到店方拒绝。较终,在黎小姐说要投诉之后,美容店才同意退回订金。
市消委会
美容院涉嫌强制推销
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说,美容院的推销手法带有强制性,涉嫌强买强卖,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开坛认为,消费者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商家确实存在“误导、诱骗”的行为事实,或者消费者能够举证自身所购买的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是可以提出退换、赔偿要求的。但如果商家的推销仅限于口头,这对于消费者来讲,取证就不太容易了。此外,只要消费者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付款即意味着交易合同成立,交易约定对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消费者没有拿出真凭实据有效证明商家有违法行为或者有与口头相违背的情况,消费者要求撤销交易的要求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提醒
拒绝试用免上当
虽然是借“免费”之名推销,但消费者总有被强制消费的感觉。那么,消费者遇到免费试用时,应怎样应对?邓国平认为,当店员行为举止异常、不停地指出试用者身体的“毛病”并怂恿消费时,建议消费者尽快离开,拒绝免费试用。
市消委会建议,如果确实不需要,或怀疑免费服务和产品有诈时,消费者要果断拒绝接受,千万不要被高价的赠品、奖品所诱惑。否则,一旦被热情款待后,很容易就掏钱消费,查觉时后悔已晚。 (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