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韩国著作权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中韩版权保护案例介绍及韩国企业研修交流会在北京举办。韩国文化院院长朴永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邹建华等到会致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助理魏红和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北京代表处所长朴哲弘分别主持了交流活动。
专程前来参加此次活动的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韩国影像产业协会、 韩国kbs电视台、韩国mbc电视台、cj、show box、 nc soft等诸多来自韩国版权产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及协会向中国版权管理机构及版权相关企业专家介绍韩国著作权法修订情况及韩国版权保护案例,特别介绍了强调osp(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严格的网络版权过滤体系运营义务等2007年著作权法修订情况和韩国的p2p“soribada”侵权案例等判例及相关行业动向。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版权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以及著作权专业律师对韩国企业进行了著作权交易保护、网络著作权侵权救济的执行制度方案、中国国内著作权救济措施及注意事项、签约版权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韩中知识产权学会、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韩国音源制作者协会、韩国音乐实演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还交换了对中韩两国各自版权法制政策的看法及建议。会上,与会人员就版权保护案例、侵权救济措施等展开了讨论,通过版权实务操作方面的经验以及信息的交流,探讨了更多当今网络版权保护等版权界的热门话题。
为了进一步促进与加强中韩两国间相关版权保护方面的交流,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在此次活动中还策划了“中韩版权保护信使任命仪式”,其意义在于通过信使加强中韩留学生及版权企业的交流,进一步增强中韩国民特别是年轻一代对中韩作品的阅读兴趣起到桥梁作用。
这次被授予信使称号的信使主要以中国在校生和韩国留学生为主。信使们通过收集国人对中韩作品的关注程度、流通及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并通过参加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加强对版权侵权盗版现象的抵御能力,并为更多版权相关企业带来更多商机。
另据了解,为了促进中韩著作权贸易,韩国著作权委员会于2005年设立了海外著作权中心并在中国设立了办事处。主要负责韩国著作权保护及国内出口商的法律援助,同时也是为了扩大市场,促进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
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北京代表处作为中国版权局批准的韩国在华著作权认证机构,在促进中韩版权贸易方面,在保护韩国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来源:搜狐新韩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