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韩国人下载或播放国歌《爱国歌》时,均需向国歌的作者安益泰的后人支付数百万韩元的版权费。对此,韩国百姓多有不满。而现在,安益泰的夫人把《爱国歌》的版权无偿交给韩国政府,韩国国歌才真正属于韩国国民了。
国歌使用要交钱
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起,在朝鲜半岛和海外朝鲜人中广为传唱的《爱国歌》,于1948年大韩民国成立时成为国歌。《爱国歌》的版权应属于作者安益泰个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在安益泰生前,他并没有提出版权税的问题,他去世后的很长时间里,他的家属也没有提出。
但是,到了1992年,安益泰的家属委托韩国音乐版权协会行使了版权,并开始收取版权费。韩国文化观光部规定,没有征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不能制作国歌的磁带。韩国音乐版权协会也指出,电视台播放国歌要交版权税;在一些体育赛事和商业演出上演奏国歌也必须“有偿使用”。安益泰家人每年通过韩国音乐版权协会收取500万800万韩元的版权使用费。韩国版权法规定,版权的有效期一直到作者死后的50年。因此,按规定,2015年之前,韩国人要继续付版权费。
一些韩国人通过媒体知道演奏国歌还要交钱的事实后,反应就是愤怒。他们认为,被选定为国歌就是国歌作者的莫大荣誉,而安益泰的家属要版权费的行为就是对故人爱国精神的亵渎。也有一些人认为,国歌作为个人创作作品,它的版权是按照法律规定理应由家属继承。和公益不能阻止正当的个人权利。他们认为,的办法就是政府一次性买断版权。更有人提出,韩国应重新选定或创作国歌。
家属无偿转让
面对国民和舆论的压力,韩国文化观光部曾于2003年和今年初向行政自治部提出建议,要出钱买断《爱国歌》作曲的版权。远在西班牙的安益泰的家人得知这个消息后,决定把版权无偿转让给韩国政府。今年3月,安益泰的夫人罗丽塔女士到韩国,把无偿转让版权的证明交给韩国文化观光部长官郑东采。90岁的她激动万分地说:“《爱国歌》是为韩国而作的曲子,所以要还给韩国国民。”她表示,韩国国民对《爱国歌》和安益泰本人的尊敬和热爱,已足以让她感到安慰。版权事件”得到解决后,韩国举行了纪念安益泰的各种活动。更多的人开始对音乐家安益泰一生和其音乐作品进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