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医院擅自使用明星照,“有胜诉,有败诉”
2013年1月,38名明星包括演员张东健、宋慧乔、金南佶,还有偶像组合Wondergirls、2PM、少女时代、东方神起、Superjunior等对首尔江南区一诊所提起诉讼赔偿。明星们说诊所故意用照片来宣传他们的服务。
本周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名人所说的没有足够的证据来确定诊所故意用他们的照片来获取利益。
根据首尔地方法院,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地定义了演员的形象照片的有偿使用。证据必须建立在诊所从照片中获得利益的基础上。
"即使法院承认他们宣传的权利,考虑到照片被张贴在整形外科诊所的宣传单上和几个类别上,证明他们从中获利很困难,"法院裁决说,"我们不能把它看成是违反了原告的权利。"
由于名人不反对企业未经允许使用他们的照片也不支付报酬,所以许多人看到这一关联就开始谣传名人在他们这做过整容手术。
去年7月份,歌手白智英获得部分赔偿,因为一个诊所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她的照片。外科医生被勒令支付她3600美元宣传的费用。从2010年到2012年,外科医生在未经允许下用她4张比基尼照片来宣传抽脂手术,她较初要求十倍的赔偿金。
白智英和南圭丽也部分胜诉了医院擅自使用她们的照片,在这件案子上,外科医生因在自己博客上使用名人照片而不得不支付明星4300美元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裁定虽然照片是在一个医生的博客中使用,但该博客以突出医生整容服务为特色。
这些案件与较近裁定的案件之间的区别是,外科医生和任职的诊所不负责张贴照片,但放在博客上就是自己上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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