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在原始时期是没有婚姻制度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产生后,男女成亲要举行隆重的礼仪。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的初期,婚礼形式也很简单,结婚的男女只要向他人宣布二人成亲结为夫妇即可。
韩国在原始时期是没有婚姻制度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产生后,男女成亲要举行隆重的礼仪。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的初期,婚礼形式也很简单,结婚的男女只要向他人宣布二人成亲结为夫妇即可。
到了公元676年935年的新罗时期,婚礼形式稍有变化,光是口头宣布就不够了,还必须请家人和族人来摆上酒席吃上一顿,“轻重随贫富”。后来有的韩国学者把这种婚礼形式概括为“祝宴”和“共食”。这种婚礼形式保持的时间很长,一直延续到公元918年1392年的整个高丽王朝时代。高丽王朝的婚娶有其独特的方式。结婚时男家向女家只送酒和肉,不送彩礼。结婚的当天晚上,亲戚们聚在一堂贺喜,只喝三杯喜酒便散。这就是固有的祖传婚礼习俗。另一方面,实行“入赘婚”,
韩语
又叫“男归女第”或“婿留妇家”,也是朝鲜半岛的传统婚俗。这种简单的婚俗同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了男女平等的观念,也同佛教在新罗时代得到极大的普及,以及高丽王朝将佛教定为国教有关。因为佛教主张众生平等。
公元1392年,韩国建立了朝鲜王朝,又称李朝。李朝把儒教作为新的理念备加推崇,使之成为国教。此后500年间,儒学思想在韩国得到空前普及,浸染了其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极大地影响和改变了韩国的传统婚俗。
儒教文化传播开来之时愈加强调冠婚丧礼等礼仪和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规范。在婚姻上儒教崇尚父母包办,嫁娶礼俗的模式是既周到又烦琐的“六礼”。
李朝时期的韩国据此进行婚姻制度改革,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在实际婚礼中,从做媒开始到觐亲,一共分为6个程序:1.媒人搭桥,相当于六礼的纳彩;2.提亲圣物“四柱单”,也就是决定婚姻成败的“宫合四柱”(“四柱”指生年、月、日、时辰,“宫合”是根据“四柱”合“八字”,等同于汉族的“合八字”,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3.婚礼上新郎新娘见面;4.在新娘家度过大礼后两天;5.币帛礼,即新娘正式地向男方家长及亲属长辈行礼的风俗;6.觐亲,指新娘回娘家拜见双亲。有了这些程序,新郎新娘就成为“行过六礼的人了”。
韩国在借鉴和吸收婚俗礼仪外,在婚礼制度中仍然保留了一些自己的特色:一种是“半亲迎”。即“男归女家”,与亲迎礼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新的婚礼形式,先是新郎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并留宿新娘家。第二天接新娘到新郎的家,拜见公婆。另一种叫做“三日于归”或叫“三日对盘”,即新郎在新娘家留宿三天之后,再把新娘迎到新郎家中。李朝社会除了王室和一些士大夫家族在新郎家举行婚礼(“真亲迎”)外,大多数的婚礼还是以“半亲迎”或“三日对盘”为主。
李朝是韩国历史上较后一个封建王朝,到19世纪,日本将朝鲜变成了自己的殖民地,儒家思想丧失了统治地位,儒家思想与西方文明发生了激烈冲突。在社会变革浪潮的冲击下,婚姻习俗也必然发生变革。韩国进入了新式婚礼时代。